穿网络教育外衣行非法传销 宁波一公司被惩办
发布: 2007-8-12 18:52 | 作者: 网络转载 | 来源: 现代金报 | 查看: 7次
金报讯(通讯员 刘建华 喻岚 记者 戴晓燕)昨天,记者从宁波市公安局获悉,在日前开展打击传销集中行动中,宁波市公安机关联合工商部门对“新智网”在宁波地区进行非法传销行为予以严厉打击。目前主要的传销骨干李某等8人已被刑事拘留。
穿“网络教育”外衣 搞非法传销
“新智网”自称是新加坡成资集团下的网络营销公司,主营网络教学资源,包括电子书、视频资源等。成为该公司网络会员必须缴纳一定数额的订阅费,并须会员推荐才能加入。其成员分为A级会员,订阅费为人民币1230元,使用期限为一年;B级会员,订阅费为人民币2380元,使用期限为三年;C级会员,订阅费为人民币4680元,使用期限为十年。
经有关部门调查,该网站以网络教育为幌子,实际以传销的手段非法敛财。其模式为:成为该公司会员后,有资格推荐介绍他人加入和享受公司奖励。公司每天拿出营业额的63%进行加权分配,按周结算。其中,13%为直接推荐消费佣金,每日结算,每周反馈。推荐A用户给予人民币150元,推荐B用户给予人民币300元,推荐C用户给予人民币600元,均直接汇入推荐人的个人账户。45%为小组销售分红,每日结算,每周反馈。A用户为0.5积分,B用户为1积分,C用户为2积分,每个推荐人名下只能挂两组,两组的发展积分达到5:3(即发展了8个积分的用户)时为一局,45%的业绩分红平均分配至成局人员;5%为管理津贴,即被推荐人若成局,推荐人就可从被推荐人成局的销售分红中提成10%。
为了增加诱惑 散布上市谎言
为了提高其诱惑性,从2006年5月起,“新智网”宣称所在的新智国际公司今年年底将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并推出每直接推荐1积分配送30股原始股,每完成8积分另配送5股的奖励措施等,上市的谎言使得参与新智网人员数迅速膨胀。
在办案过程中,警方甚至发现有的参与人员抵挡不住高额回报的诱惑,四处鼓动亲朋好友成为会员,更有甚者自己举债数百万元支付订阅费,只为了获得多个会员身份,做着“一夜暴富”的美梦。
警方提醒参与人员 速到工商部门“交底”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对此类以入会费为门槛、以发展人员为手段、团队计酬为特征的模式要提高警惕,发现有关可疑线索及时向工商、公安等部门举报。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各级职能部门对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以及教唆、煽动、组织传销人员暴力抗法的首要分子将从严打击,而对传销一般参与人员,以帮助教育为主。为此,宁波市警方提醒参与“新智网”的人员在8月30日前到户籍所在地工商部门说明参与情况,对主动说明情况的参与人员原则上不予处理,但对在侦查中发现的、而本人又未在期限前主动说明情况的,有关部门将予以依法处理,若涉嫌犯罪,将由公安机关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