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处罚运输车 滥用职权被判刑
发布: 2007-5-20 16:05 | 作者: 网络转载 | 来源: 人民法院报 | 查看: 4次
身为木材运输巡查大队工作人员,在收取所谓的罚款后却违规放行无证运输车辆。5月17日,浙江省松阳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犯滥用职权罪判处被告人包向东、王志坚、郭志军有期徒刑十个月至拘役五个月不等的刑期和相应的缓刑考验期。
包向东、王志坚、郭志军系松阳县木材运输巡查大队及其下属木材检查站的工作人员,负责处理辖区内的林业违法行政案件。2005年1月至2006年8月期间,三被告人为谋取巡查大队的小团体利益,经商议后采用向涂丽川、谢殿华等木材运输户收取少量罚款后不登记、不盖章的方式,允许他们利用同一份运输凭证重复运输木材,共违规放行无证运输木材2993立方米,造成国家经济损失达276.636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三被告人在从事林业行政执法的过程中,超越职权,对违法运输的木材违规处罚后放行,导致国家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均已构成了滥用职权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