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组织卖淫 开设赌场 放高利贷 干扰村级选举 插手民间纠纷 |
4月17日,缙云县涉黑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樊某及骨干成员麻某、丁某被缙云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至此,缙云县首个涉黑犯罪集团20多名成员相继落网,8名嫌疑犯被逮捕。
据了解,这个涉黑犯罪集团由20多名年龄在20—35岁之间的年轻人组成,集团首要分子樊某现年35岁,缙云人。2000年以来,以樊某为首,包括10余名骨干成员的犯罪集团,为谋取非法利益并扩大集团势力影响,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在苏州、上海、武义、缙云等地开展组织卖淫、开设赌场、放高利贷、寻衅滋事、干扰村级选举、插手民间纠纷等活动,称霸一方。
经过专案组一年多的侦查,这个团伙涉嫌违法犯罪案件50多起,造成重伤1人、轻伤4人、轻微伤10多人,严重破坏了社会经济、生活秩序。
2007年3月23日,樊某等人被公安机关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立案侦查。目前,涉案人员已相继归案,其中,13人投案自首,8人被批准逮捕,3人另案处理。
(记者 叶小平 通讯员 缙检轩 来源:《处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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