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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猫烧香”病毒案主犯被判四年

发布: 2007-9-25 09:22 |  作者: 网络转载 |  来源: 综合《长江商报》、《武汉晚报》 |  查看: 17次

李俊制作的“熊猫烧香”病毒曾造成上千万台电脑瘫痪,震动全国。

湖北消息 昨天,电脑病毒“熊猫烧香”制造者李俊在湖北仙桃人民法院刑庭受审。法院审理后作出宣判主犯李俊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从犯王磊、张顺、雷磊犯依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2年和1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6年10月,李俊开始制作“熊猫烧香”病毒,并照雷磊建议修改病毒程序。去年12月初,李俊在网上叫卖病毒,王磊及其他网友帮忙,“熊猫烧香”迅速在网上传播,使得自动链接李俊个人网站流量大幅上升,张顺购买李俊网站流量后,先后将九个游戏木马挂在李俊网站上,盗取自动链接网站的游戏玩家“游戏信封”,进行拆封、转卖获利。去年12月至今年2月,李俊共获利14.5万元,王磊共获利8万元,张顺共获利1.2万元。今年2月,李俊、王磊、张顺、雷磊被仙桃警方抓获,李俊交出“熊猫烧香”病毒专杀工具。

在庭审中,李俊等4名被告人对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控辩双方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李俊是否有自首立功表现?”、“王磊、张顺是否是从犯?”、“雷磊是否有犯罪未遂情节?”等三个方面。主犯李俊最后陈述时说对过去所犯错误很后悔,请法庭给他一次机会重新做人,将来为社会多做贡献。他说:“‘熊猫烧香’给社会带来巨大危害,我为此十分后悔,并对因‘熊猫烧香’而受到损失的电脑用户表示歉意……”而其他三名从犯也在陈述中表示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并向受害者深表歉意。

下午2时30分,法庭经过中午合议当庭作出判决:李俊、雷磊、王磊、张顺故意制造或传播计算机病毒,影响众多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应负刑事责任。审判长念完判决书后,李俊母亲的眼睛开始红润,用手擦拭难以抑制的眼泪。张顺父亲张兆旺认为法院量刑过重,将上诉;王磊的家属也表示量刑过重,要上诉。

李俊辩护律师王万雄表示,虽然法院认定从轻情节,但量刑仍然偏高。李俊当庭没提出上诉,等法院将判决书送达时,让他决定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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