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机上路被“罚”六百元
发布: 2008-11-20 22:42 | 作者: 蒋海澄 | 来源: 遂昌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 查看: 224次
为求方便,驾驶员何某擅自驾驶挖掘机在公路上行驶,被路政人员当场抓获,被“罚”六百元。
2008年11月18日上午,路政人员在巡查到县道连直线13K+900路段时,发现一辆挖掘机在公路边作业,公路上留下了两道明显的白齿印。经询问,乃驾驶员下平板车时不慎造成。路政人员对违法行为进行当场制止,对驾驶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对公路路面损坏情况进行拍照取证。由于发现及时,所幸未对公路造成重大损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向当事人收取六百元的公路赔补偿费。
遂昌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投稿人: 蒋海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