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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就银泰集资相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发布: 2008-7-16 15:19 | 作者: 中国遂昌政府网 | 来源: 中国遂昌政府网 | 查看: 1456次

公平有序公正透明
我县就银泰集资相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2008-07-16
    根据7月14日县委常委会议、县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联合下发《关于银泰集团公司集资问题几项规定的通知》,并于当晚召开紧急会议,向各乡镇、部门通报了相关规定内容。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蓝跃慧,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陈立新出席会议。
    《通知》明确规定,县财政供养人员及其亲属(包括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如有在6月21日银泰集团公司发布公告后领取集资本金及利息的,要在7月17日之前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并将提取的本息交到县纪委监察局,纪检监察部门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从宽处理。瞒报或拒不申报的,一经查实,从严处理。绝不允许县财政供养人员及其亲属(包括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在领取银泰集团公司到期集资本金及利息上搞特殊化,要严格按照正常的发放渠道和顺序,公正、公平领取。涉及市管领导干部的,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已取得一致意见,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通知》同时要求县财政供养人员及其亲属(包括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要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做好银泰集团公司集资上访的息访工作,确保我县发展大局的稳定。县纪委监察局还专门设立举报电话:
        12388,0578-8122345。    
    
( 作者:谢倩 责任编辑:张亚萍)

 

l来源:中国遂昌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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