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事故受伤被他人救助 他却不救被撞人直接逃逸
发布: 2008-10-25 16:11 | 作者: 刘岳峰 | 来源: 遂昌交警大队 | 查看: 31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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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事故受伤被他人救助 他却不救被撞人直接逃逸 ——遂昌交警仅用19小时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 |
2008年10月24日晚6时30分许,在遂昌县三墩桥村的公路上发生一起摩托车撞倒行人后逃逸的交通事故。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后,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邓建平等队领导和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开展事故处理工作。县委常委、公安局长叶金荣,政委吴建华高度重视该案件侦破工作,亲自指导作战。在全体参战人员的艰苦努力下,至次日12时将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黄坛荣抓获,只用19小时成功侦破了该案件。
当晚,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该路段发生了一辆摩托车撞倒行人后逃逸的交通事故,根据报案人提供的车牌号浙KM4183开展调查。民警结合现场情况,夏德金副大队长等人连夜赴70余公里外的三井村车主家调查,后经询问摩托车根本就不在遂昌,此条线索当即断了。邓建平大队长又询问出租车驾驶员,他后称所载的乘客可能记下了车牌号,而且较为清楚。在10时许,邓大队长又带领民警远赴大柘塘根村寻找该乘客,凭乘客的全力回忆,摩托车驾驶员大约50多岁,脸部有伤,戴黄色头盔,摩托车是红色的,车牌号为浙KM*18*,其中*是实在记不起了。至此,已是凌晨2时左右了。10月25日上午8时,邓大队长立即召集大队领导召开紧急会议,分析汇总当前线索,确定了侦查方向、线路和重点。分组分工全力开展肇事车辆搜寻和驾驶员排查等工作。全体参战民警、协警70余人立即对三仁乡、大柘镇、安口乡的医院、摩托车修理店开展拉网式的排查登记工作。
上午11时许,罗忠华副教导员等人在某卫生院调查时获得一条线索,一名脸部有伤的男子在早上9时左右在该医院进行清洗过伤口和医治,伤者自称是不小心摔伤的。这一线索如获至宝,罗副教导员立即将该名字通报大队,进行查询。不出所料,该男子叫黄坛荣,有一辆红色的二轮摩托车,车牌号为浙KM3182。这无疑更加坚定了办案人员的信心。夏德金副大队长和罗副教导员等人立即前往家住叶坞村的黄坛荣家。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中午12时左右,办案民警终于找到了黄坛荣和他的摩托车。经比对,摩托车牌号、破损情况、头盔、雨衣及他的伤势等和目击证人提供的线索基本相符。民警立即将黄坛荣和摩托车带到大队作进一步审查。
办案人员顾不上吃饭和休息,立即对黄坛荣作询问调查笔录,固定证据等一系列工作,直到下午3时才结束。经初步了解,黄坛荣当晚在东峰村一朋友家喝了一包老酒后骑车回家,因雨天路滑和夜色黑暗,在骑至三墩桥附近时将一名行人撞倒在地,自己也是人仰马翻,脸上擦破,摩托车破损。由于年岁已高,倒在地上一时起不来,幸亏路过的出租车驾驶员好心相扶。他却在现场看自己撞了人,且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害怕法律制裁地他趁着夜色逃遁回家。面对办案人员,黄坛荣后悔地低下了头,称自己在得到他人相助后,却没有顾及自己撞的行人,真是没良心。
该起案件在短时间内得以侦破,归功于局、大队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科学指挥。全体参战人员放弃休息,连续作战,克服了诸多难以想像的困难。如事发时电子监控停电,报案人提供的车牌号不清楚等等,这些困难没有吓退参战民警。在19小时内,大队共出动警力70余人次,排查比对摩托车200余辆,询问排查相关人员300余人次。目前,行人经医院救治病情得到了控制,案件也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遂昌交警大队刘岳峰
2008-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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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全力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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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太幼稚,希望有所提高,更加精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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