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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林某某违法载客致二人死亡被依法逮捕

发布: 2008-9-23 23:51 | 作者: 刘岳峰 刘先华 | 来源: 遂昌交警大队 | 查看: 489次

         三轮车不准载客,是一个老生长谈的话题。但仍有许多驾驶员依然我行我素,不顾法律法规,冒险行事。这不,在2008年8月28日,林某某(黄沙腰镇某村人),驾驶无号牌“北京五星”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违法在车厢内搭载本村叶某某、巫某某、叶某某和滕某某四人,由黄沙腰邵村郭村自然村驶往柘岱口乡柘岱口村,当日14时20分许,途经黄沙腰镇定水潭村石马岱路段时发生坠车,造成叶某某、巫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其余三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经遂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责任认定,林某某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林某某负了事故的全部责任,这毋庸质疑,因为他即属于驾驶无号牌车辆,又在不准载客的机动车上违法载客上路行驶,是酿成悲剧的主要原因。如果林某某熟悉并牢记交通安全法,合理拒绝乘客上车,这起事故损失绝对不会如此之大。
       当前,遂昌交警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百日安全竞赛”活动,为严厉打击该类交通违法犯罪行为,遂昌县公安局于2008年9月16日将林某某刑事拘留,并报请遂昌县检察院批准,于2008年9月23日执行逮捕。不日,林某某将被移送至遂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追究其刑事责任。
     交警提醒:三轮车驾驶员切莫碍于情面充当“好人”,坚决抵制违法载人行为;广大群众切莫贪图便利,莫乘不得载客的机动车,确保大家的幸福和安全

        遂昌交警大队刘岳峰 刘先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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